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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总工会关于做好2018年度全市困难职工调查
各区市总工会,各市直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全力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扎实开展2019年元旦、春节“送温暖”活动,集中攻坚, 精准帮扶, 确保困难职工同步迈入小康社会,市总工会决定对全市困难职工基本状况进行调查摸底,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对象、认定标准

  (一)调查摸底主要包括以下困难群体:

  1. 连续6个月以上家庭实际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尚未得到政府救助,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

  2. 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已经得到政府救助,仍然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3. 符合当地政府部门划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在当地低保线上浮50%以内),由于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4. 由于遭受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及其他原因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

  5. 加入工会组织、按务工地标准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农民工家庭。

  (二)职工家庭困难认定标准:

  家庭人均收入减去引起家庭困难因素的必要人均支出不大于低保标准。对于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3倍以上的意外致困困难家庭,计算收入时需加上投资性财产和储蓄。

  家庭人均收入是指“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总人口”。

  家庭可支配收入=家庭总收入-缴纳所得税-社会保障支出。

  家庭总收入包括工薪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性收入(如利息、红利、房租收入等)、转移性收入(如养老金、离退休金、社会救济收入等)。

  引起家庭困难因素的必要支出费用是指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患病、子女上学、残疾、重大意外灾害等造成的支出费用。

  家庭总人口原则上以户籍为单位且常年共同生活的人口计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工家庭,不在建档范围:

  拥有2套(含)以上住宅的;拥有商业店铺或雇佣他人从事经营活动的;子女进入高收费私立学校或自费出国留学的;非受雇佣经常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以及大型农机具的。

  二、方法步骤

  按照“分级负责、精准识别、一户一档、动态管理”的原则,对已建档困难职工家庭进行重新核实,为新发现的困难职工建立档案,并向其发放联系卡。

  (一)摸底调查。各基层工会(单位、镇街、社区工会)对所属职工进行调查摸底,掌握困难职工实际情况,认真核查、填写《困难职工档案登记表》、青岛工会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相关信息。

  (二)对象公示。对符合建档标准的,依据困难职工申请,确定拟建档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三)审批建档。市直工会对困难职工档案进行审批,市总工会将对电子档案进行抽查核实。各区、市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档案登记表》(附件1),加盖公章后由各区、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存档,市直单位《困难职工档案登记表》加盖公章报青岛市职工服务中心存档。

  (四)制定计划。对新发现的困难职工,基层工会在上级工会指导下,确定帮扶单位和帮扶责任人。由基层工会和帮扶责任人结合困难职工需求和实际,与困难职工一起制定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填入《困难职工档案登记表》,由困难职工签字确认;发放《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联系卡》,建立帮扶台账。

  (五)档案管理。对新致困和返困的及时纳入建档范围;对经过工会帮扶和自身努力,达到解困脱困标准的困难职工,按相关程序作解困脱困处理。

  (六)入户走访。各单位工会要深入到每一户困难职工家庭“三查一访”(查家庭户籍人口、查家庭收入、查家庭致困原因)核实困难职工情况,确保对困难人口、致困原因、帮扶措施、脱困成效“四个清楚”。将入户调查情况填写到附件1最后一栏。要按照工会组织隶属关系组织调查,如本单位职工家属患有大病且有工作单位的,无论在岗与否,均由职工家属所在单位负责申报。

  (七)填报汇总。各基层工会填写《2018年青岛市基层工会困难职工基本情况调查表》(附件3);各区、市及市直工会将基层工会上报信息汇总后填写《2018年青岛市市直工会困难职工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两份表格于2018年10月31日前报送青岛市职工服务中心(调查统计数据截止到2018年9月30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精心组织部署,加强指导协调。困难职工联系人原则上由工会专兼职干部担任,要抽调专业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人员从事此项工作。

  (二)加强宣传培训。各级工会要按照上级工会统一部署,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要把困难职工调查摸底识别标准、识别程序等相关政策宣传到基层工会和困难职工。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困难职工联系人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助人作用,落实分工分级负责,确保调查摸底工作规范有序。

  (三)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各级工会要把困难职工调查摸底工作,作为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基础性工作,抓实关键环节,严格督促检查,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市总工会将对此项工作进行督查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重要内容。

  各市直工会于10月31日前将困难职工调查摸底情况报市职工服务中心。(联系人:宋文;联系电话:83092326邮箱:bfzhxyx@126.com,市职工服务中心地址:市南区香港西路33号)

  附件:1.困难职工档案登记表

  2.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联系卡

  3.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注销)认定表

  4.青岛工会困难职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5.2018年青岛市基层工会困难职工基本情况调查表

  6.2018年青岛市市直工会困难职工基本情况汇总表

                                                                                                 青岛市总工会

                                                                                                      2018年10月15日


附件下载:

                

                

来源:未知 编辑:超级管理员 时间:2019-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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