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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总工会关于推进常态化 经审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山东省工会 审计整改督查暂行办法》《山东省工会审计 质量

各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省直机关工会,大企业工会,省总工会机关相关部室、各直属单位:

《山东省总工会关于推进常态化经审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山东省工会审计整改督查暂行办法》《山东省工会审计质量控制暂行办法》已经省总工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9年12月17日

 

山东省总工会关于推进

常态化经审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七大、省第十五次工代会精神,加强工会经费审查审计监督工作,确保工会经济活动规范有序运行,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促进工会经费和资产更好地服务职工群众,推动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更好地发挥工会经费审查审计在工会改革创新中的重要作用,现就推进常态化经审监督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目标

适应工会改革和工会工作新要求,强化工会经审组织主业主责,主动接受国家审计监督,积极引入社会审计力量,充分发挥职工会员民主监督作用,切实增强工会经费审查审计工作的系统性、专业性、群众性,着力构建以国家审计为指导、以工会经审组织为主体、以社会审计为补充、以职工会员监督为基础的常态化经审监督体系。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依法审计。切实加强党组织对工会经审工作的领导,把工会经审工作作为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坚持依法依规开展各项审查审计工作,确保工会经审监督有效有序有力。

——坚持改革创新,破解难点。把建设常态化经审监督体系作为深化工会改革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探索创新,着力破解影响工会经审监督发挥作用的重点难点,促进工会经审工作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坚持全面监督,突出重点。加大同级审计力度,充分发挥工会内审的主体作用,继续推行审计全覆盖。注重统筹协调,凝聚监督合力,努力形成全方位、宽领域、多维度、常态化的工会经审监督体系新格局。

二、充分发挥工会内部审计主体作用

(三)完善领导制度

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把加强审计监督摆上重要工作议程,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事项亲自督办。工会领导班子每年专题听取经审工作汇报,研究经审工作重大事项,督促落实审计整改工作,并将审查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单位和个人的重要依据。

(四)扎实推进审计全覆盖

全省各级工会经审组织应借鉴国家实施审计全覆盖的工作经验,结合工会自身实际,扎实推进工会审计全覆盖。在做好本级工会及直属企事业单位经费收支、资产管理等全部经济活动每年必审的基础上,开展好对下级工会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做到届期对下审计全覆盖。

(五)突出审查审计重点 

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工会工作全局开展审查审计工作,重点加强对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支出,“三重一大”项目,帮扶资金等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严格规范工会经费使用管理。 

(六)提高审查审计质量

全省各级工会经审组织要在充分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完善工会经费审查审计制度体系,规范各类审计事项应遵循的具体标准和程序。要坚持科技强审,加快推进经审工作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运用信息化技术查核问题、评价判断、宏观分析的能力,提升工会审查审计工作质效。

(七)加强经审力量配备

全省各级工会要按照《中国工会章程》、《中国工会审计条例》有关规定,健全完善经审组织和工作机构,配齐配强经审干部,关心经审干部成长,为经审工作开展提供有力保障。要不断优化经审委员和经审干部专业结构,努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经审干部队伍。 

(八)加强人员培训

加强工会经审干部业务培训,多渠道加强与国家审计、内审协会等单位学习交流。创新培训方式方法,注重在工作实践中培养锻炼干部,可以通过选调经审干部参与对下审计或推荐干部参与政府审计等方式,不断提高经审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依法接受国家审计的监督和指导

(九)加强与国家审计机关的协作配合

积极配合国家审计机关依法到工会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有关专项审计等,学习借鉴国家审计的先进审计理念和审计方法,不断提升工会经审工作水平。全省各级工会经审工作要依法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促进工会内审与国家审计有机衔接、密切配合、协调发展。

(十)加强与国家审计机关信息共享

全省各级工会在审计机关审计时,要积极主动地提交工会审计结果。充分利用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发现且已经纠正的问题不再在审计报告中反映的规定,切实提高工会内审质量,加强工会内审发现问题的整改力度。工会经审组织也要充分利用国家审计